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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官张飚:法律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作者:  时间:2015-03-16  新闻来源:正义网  【字号: | |

  张飚退休后,经常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求助信。他都会认真阅读,根据诉求具体内容,把材料转发到相应的部门(单位),并尽可能一一回复,给求助者提一些法律建议。正义网见习记者许一航 摄  

  编者按 近日,中央政法委下发通知,要求全体政法干警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退休检察官张飚学习。即日起,本报推出系列报道,讲述检察官张飚的故事,感受他的职业良知和法律信仰,在检察机关倡导学习和弘扬张飚精神,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检察机关办理的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 

  2014年3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石河子市,在已经退休的石河子市检察院监所检察科普通检察官张飚(本报对张飚推动纠正张氏叔侄案的先进事迹曾作过多次详细报道)家中,记者看到了3个小本子,上面不规则地记满了各种手机号码。这是来自全国各地的群众向张飚发出求助诉求时留下的联系方式,张飚一个不落地做好了整理记录,他要给大家一一回复他的处理建议。为帮群众解决诉求,张飚从退休前忙到退休后。 

  张飚为什么如何受欢迎?是什么力量让张飚如此执着?记者采访发现,张飚内心坚守的职业良知和法律信仰,令他成为一名由人民群众自发推出的先进型。 

  大家相信法律才来找我,所以我不烦 

  记者:因为推动纠正张氏叔侄案,大家记住了你的名字,听说你现在经常接到来自全国各地的求助信,甚至有人跑到石河子找你,希望通过你的帮助解决他们的诉求。对于这些来信来访,你是如何处理的?会一一回复吗? 

  张飚:每次看大家的来信,接大家的电话,我都感同身受,希望他们的合理诉求能早日得到依法解决。我国是法治国家,什么样的问题该由哪个部门(单位)负责,法律都有明确规定。从实际来看,大家向我反映的诉求,大多数不属于检察机关管辖。我会根据诉求的具体内容,把材料转发到相应的部门(单位)。做完这些工作,只要是老百姓留了电话的,我都会尽量一一回电,告诉他们我把材料转到哪里了,为什么要转到那里,然后再给他们一些法律建议。 

  记者:听说你退休后,原来的打算是在家帮女儿带孩子,现在多了这些来信来访,可以说打乱了你的退休生活计划,会不会觉得是一种负担呢? 

  张飚:处理这些来信来访确实占用了我很多退休时间,但是我没有觉得是一种负担。老百姓找我,是因为他们对法律是信任的,尤其是对检察机关是信任的,这让我很感动、很受鼓舞,所以我不烦。我作为一名人民检察官,尽管已经退休了,但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尊严、权威的心不能退休。 

  记者:你已经退休了,已经不具备办案的法律资格,同时又因为管辖等原因,对于这些来信来访,你不可能像办理张高平申诉案那样着手开展具体工作,说通俗一点就是不能帮他们实实在在地把问题解决了。这种情况下,你有什么话要对这些寄希望于你的人说吗? 

  张飚:我想告诉大家,我国的法治建设正在不断完善,尽管在司法执法中还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但这些都是少数,整体的法治环境是清新的,所以一定要相信法律。大家都说我推动纠正了张高平案,那么我想强调一个事实,就是为张高平案申诉,我所做的工作,只是根据已有的法律规定,按照已有的法律程序,履行一名监所检察官应尽的法律职责,所取得的结果是以法律支持为基础的。法律,一定会还你一个公道。 

  能否干出彩,是否坚守职业良知是关键 

  记者:“监所检察工作要想干事,一天到晚干不完;要想不干事,一天到晚没事干。”有人这样描述监所检察工作,你认可这样的说法吗? 

  张飚:以石河子为例,我先和你说一组数据:石河子一共有两个监狱和一个看守所。在我快退休的时候,石河子检察院监所检察科连科长算在一起只有三个人。我们三个人要对几千名在押人员的刑罚执行进行监督,保障国家法律的统一正确实施;对三个监管场所的监管活动进行监督,保障在押人员的合法权益,预防和查办监管人员职务犯罪案件,维护监管秩序等,具体工作包括和在押人员谈话了解他们的诉求,检察监管场所安全问题和卫生问题等等,事无巨细。据我了解,其他地方检察院的情况和石河子差不多。我一直认为,在监所检察岗位,一天到晚总是忙不完。说一天到晚没事干,那是个人综合素质问题,不是监所检察岗位性质问题。 

    记者:从事监所检察工作近十年,你一直被安排在远离市区的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工作,孤独寂寞、默默无闻,但是据我们了解,你对工作始终保持热情。是什么力量让你数年如一日保持热忱的工作态度? 

    张飚:我父亲早年跟随部队进疆,我是新疆建设兵团二代。受父母影响,在我们这一代人身上,都有“热爱祖国、无私奉献、艰苦创业、开拓进取”的兵团精神烙印。这一点可能对我的影响比较大。但最重要的,是要坚守职业良知,对群众急需急盼的事零懈怠,设身处地地为群众着想。 

    记者:现在有些刚进检察院工作的大学生,更愿意从事冲锋陷阵的反贪工作、唇枪舌剑的公诉工作,不愿意被分配到监所检察岗位,认为这是相对边缘化的工作岗位。你对此怎么看? 

    张飚:如果监管场所出了问题,那就可能会影响到社会治安甚至社会稳定,所以做好监所检察工作举足轻重。根据法律赋予的职责,监所检察部门被称为检察院里的“小检察院”,支持公诉、查办案子、受理控告等,从监所检察岗位锻炼出来的检察官,可以说是检察院里的多面手。从事监所检察工作,特别是负责派驻检察工作,必须耐得住寂寞,又要具备足够的耐心。所以,我觉得年轻人,特别是刚进检察院的年轻人,应该到监所岗位进行一番锻炼,这有利于他们日后成长。一个人能否干出彩,在什么岗位不重要,是否坚守职业良知才是关键。 

    敢于担当冤假错案等问题就会越来越少 

    记者:近年来,冤假错案时有发生。作为一名纠正冤假错案的推动者,你怎么看待防止冤假错案? 

    张飚:谁都不愿意看到冤假错案的发生。冤假错案的发生伤害了当事人,更损伤了法律在老百姓心中的威信。严防冤假错案,健全完善相关机制很重要,提高司法人员执法水平更重要。司法人员一定要树立执法为民理念,不断提高执法水平,掌握好运用好手中的法律武器,不能执法犯法造成冤假错案。 

    记者:2013年3月,张氏叔侄被无罪释放。2013年8月,中央政法委下发《关于切实防止冤假错案指导意见》,就完善防止和纠正冤假错案的工作机制等提出了明确要求。有人说你对这个意见的出台有很大的推动作用,让我国纠防冤假错案的法治脚步向前迈了一大步。 

    张飚:中央政法委的意见出台后,我第一时间就关注到了,同时也有几个朋友分别通过电子邮件和手机短信给我发来了信息,我当时的感觉是特别激动、特别高兴。为什么会出台这个意见?我认为是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进步促使出台了这个意见。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就加强法治建设写下浓墨重彩一笔。可以说,党的纲领性文件为我国法治建设指明了方向和道路,令人倍感鼓舞。中央政法委出台这个意见后,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相继出台了相应意见规定等,纠防冤假错案的法治环境正在得以进一步的完善,值得欣慰。 

    记者: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政法工作会议上强调,政法队伍要敢于担当。你如何理解“敢于担当”? 

    张飚:作为一名检察官,必须做到坚定信念、敢于担当。从态度上来说,面对歪风邪气,必须敢于亮剑、坚决斗争,绝不能听之任之。落实到具体工作,该你履行的工作职责,必须不折不扣地及时完成,不能敷衍了事;不能因为害怕担当责任而层层往上汇报,拖延解决问题的时间。如果每一名政法干警都能做到敢于担当,像冤假错案这样的问题就会越来越少。(徐盈雁/正义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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