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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汗水谱写忠诚之歌——记平乡县检察院党组成员徐华
作者:  时间:2018-02-22  新闻来源:  【字号: | |

    徐华,女,现年42岁,中共党员,大学文化。现任党组成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兼侦查监督科科长、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科长。

    从检22年,从书记员、助检员干起,到检察员、检委会委员,先后承办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件,受到各类表彰20余次,先后被市院荣记三等功4次、被市委、市政府荣记三等功2次,省院嘉奖1次。该同志还多次被评为邢台市政法系统先进个人、邢台市“严打”整治斗争先进工作者等她兢兢业业、默默奉献,坚守执法人的良知,无愧于法律的尊严,用平实的步伐、辛勤的汗水谱写了一首朴实中见精神的检察官之歌。

(走基层进行普法宣传)

 奋发进取,学而不倦

    1996年10月,徐华通过全国法检系统增员录用考试,成为平乡县人民检察院的一名干警,立志把自己的青春奉献给检察事业。这年,她刚满21岁。虽然在校期间她学的是法律专业,但要成为精通业务的行家里手,也要付出更多的汗水去学习和钻研。为此,她常利用办案空隙,抓紧时间自学,系统学习了法学理论,先后取得法律专业的专科、本科学历,在加强理论学习的同时,注重联系实际,结合办案实践予以思考,逐渐成长为“行家里手”。从检以来,她先后在反贪、侦监、未成年人刑事检察科工作,一干就是二十多年。

    她克服各种困难,以忘我的状态投入工作,很快适应了不同工作特点和要求。她带领科室干警勤奋工作、开拓创新,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积极落实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各项特殊制度,开展各类未成年人犯罪预防工作,为平乡县社会稳定保驾护航。她所在侦监科多次获得县社会综合治理先进集体、邢台市“严打”先进集体。

勇挑重担,夙夜为公

    从事检察工作20多年来,徐华始终兢兢业业做好本职工作,在办案中不怕苦,不叫累,勇挑重担。从1996年跨进检察院的大门到现在,她作为院里业务骨干,先后主办各类刑事案件1300余件,其中大部分是重大、复杂刑事案件。如她办理李8人强奸案,被害人为3名未成年人,8名被告人共同对3被害人实施轮奸行为,在当地影响恶劣,给被害人造成严重心理伤害。她提前介入,引导公安机关侦查取证,制定侦查提纲,及时固定、完善案件证据,尽快提请批捕。在案件提请批捕后,她废寝忘食、加班加点,夜以继日的阅卷8册,保证案件在7天法定期限内作出决定。

    “要办案,就要办好案,办成铁案”。这是她挂在嘴边的话,实践中她也是这样做的。她爱岗敬业,工作勤奋踏实,办案坚持及时、快速、准确的原则。在她所办理的案件中,没有一案错捕、漏捕、错诉、漏诉现象,没有一起超期办理和久拖不决现象发生,没有出现过一次因办案不力引起当事人不满而引发社会问题的。这几个“没有”包含了该同志对工作的全部热爱,也包含了她付出的艰辛和汗水。尤其在历年的“严打”期间,时间紧、任务重,她和全科干警奋力拼搏,不休节假日,默默无闻坚守在工作岗位上,保证人员不断岗,做到案件随报随审随批捕、起诉。通过她和干警的艰辛努力,确保所有案件均在法定时限内审结。如在办理袁某某(未成年学生)故意伤害致死案时,为了把好案件事实和证据关,她加班加点,与公安机关的干警一同调查补证,取证上百份,完善了袁案的证据体系,对袁某某作出批准逮捕决定。同时,在受理案件时徐华就及时做袁某某的心理疏导工作,并让袁某某父亲和袁某某进行亲情会见。并告诉袁某某只要你自己不放弃自己,那么检察官不会放弃你,社会不会放弃你。最后,袁某某表示自己一定好好改造,争取早点出来,为社会做贡献。

(进学校进行普法教育)

真情奉献  执法为民

    “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不严格履行监督职责就是渎职。”在多年的办案实践中,徐华始终坚持秉公执法,办案唯事实、唯证据、唯法律,坚持原则,敢于碰硬。通过严格履行监督职责,维护司法公正。2015年她办理的马某某强奸案,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案件到检察院后,马某某的母亲找到她,给她说:“我们已经做好被害人的工作,让被害人翻证词,就说是通奸。你只要顺水推舟,不去较真就行了。”说着,马某某的母亲塞到她手里5000元。她毅然拒绝了马母的请求,并把5000元还给马母。同时告知马母,这样做是要追究你法律责任的,马母面带惭愧的神色离开她的办公室。得知被害人可能翻证词,她赶快做被害人思想工作,被害人说出翻证词的真实原因是受被告人马某某的母亲的请托,徐华告知被害人如果你翻证词,不但你受到的伤害得不到补偿,你还要受到法律追究。被害人听后表示绝不干傻事翻证词了。及时固定被害人证词后,又对被害人进行心理疏导。最后,该案被告人马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切实维护了被害人权益和司法公正。

 

    “检察官不仅要对事实和法律负责,还应对社会负责。”在严把案件事实证据关的同时,徐华还注意将工作延伸至办案之外,主动担负及时化解社会矛盾的职责,努力做到定纷止争,以实际行动践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2010年,她承办了涉嫌寻衅滋事罪的案件,犯罪嫌疑人杨某纠集陈某、王某等人到外来客商朱某经营的货运站以“合作经营”等理由为借口无理取闹,拿菜刀威胁并砍坏其手机。后又分两次不同程度砸坏朱某的货车,并多次威胁索要朱某钱财,朱某无奈报警。案发后,她对上述3犯罪嫌疑人迅速做出批捕决定。在作出决定的同时,她意识到保护企业合法权益的重要性,及时向院领导提出在当地设立一法律服务站,为企业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得到院领导支持。此举有效地维护了当地社会治安,净化了法制环境,确保了外来投资者的人身、财产安全,受到外来投资者、当地群众及上级领导一致好评。

搭建平台  主动预防

    2013年以来,在徐华牵头运作下,分两个批次在全县78所中小学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基地”,实现了全县校园全覆盖。78所中学均聘请了检察官为法治副校长,为创建“和谐校园”构筑坚实基础。并打造了我县第二中学等70所学校在内的“零犯罪学校”。为此,我院荣获“省级青少年维权岗”称号。

    平乡县检察院投资60万元,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制教育工作室,并命名为“青春之语工作室”,使用面积是125平方米。辟有讯问询问室、心理疏导室、情绪宣泄室、法治教育室4个独立区域和一个多功能媒体网络平台室。并创建“共话青春之语、大爱成就未来”网络教育平台,设置社会共护、举案说法、法律课堂、青春寄语、心理咨询等专栏。与县团委、妇联、司法局等部门网站链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通过网络平台将服务对象由在校学生扩展至所有未成年人,将学校、学生、非在校未成年人、家长与有关部门联系起来,实现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无缝衔接,形成教育合力,有效预防和减少了未成年人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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