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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院党组巡察组向南和县院等4个被巡察单位反馈巡察情况
作者:  时间:2018-07-16  新闻来源:  【字号: | |

5月2日至6月22日,根据党组统一部署,邢台市院党组第一、第二巡察组分别对南和县、广宗县院党组,本院计划财务装备处、民事行政检察处党组织开展了巡察。经市院党组研究同意,7月12日、13日,两个巡察组向被巡察单位反馈了巡察意见。

反馈前,市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辛辉向南和县纪委书记王志芳、广宗县纪委书记宋明顺通报了巡察有关情况; 巡察组与南和、广宗县院检察长丁凤江、李晓波,计财处、民行处负责人郝景峰、闫新根就巡察情况进行沟通。在随后召开的干警大会上,巡察组组长李东玲、梅景润反馈了巡察情况,提出明确整改要求。李东玲讲到,近年来,邢台检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讲政治、抓业务、重自强,各项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也存在对党的新理论、新思想学习不扎实、不深入,在党建上还存在薄弱环节,全面从严治检还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司法行为不规范禁而不绝等问题。梅景润要求被巡察单位要把整改作为全面从严治党、全面从严治检的重要任务来对待,做到政治清醒,态度鲜明,强化组织领导,加强压力传导,做到问题不解决不放手,整改不到位不罢休,确保在整改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辛辉代表市院党组针对巡察发现的问题,对被巡察单位提出几点要求:一是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扛起整改责任。对巡察组的反馈意见要端正态度,正确对待。充分认识反馈意见的严肃性和整改落实的紧迫性,坚持从严从实,敢于动真碰硬。把整改的过程变成解决问题、加强管理、凝心聚力的过程。二是坚决把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对照反馈意见,建立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时限和目标任务。三是把贯彻落实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根本政治任务,一手抓整改落实,一手抓工作推进,不断强化管党治党意识,通过抓党建促业务,不断推动各项检察事业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被巡察单位、部门负责人表态发言态度诚恳,语言实在。均表示对巡视组反馈的问题照单全收,坚决整改,以整改落实的具体行动和成效向市院党组交上满意答卷。

邢台市院驻院纪检组长李尚民主持了市院机关的反馈意见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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