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站已支持IPv6网络
当前位置:首页>>检务动态
邢台市检察院制定十二条实施意见 助推全省未检工作会议精神落地落实
作者:  时间:2020-03-26  新闻来源:  【字号: | |

 

3月24日,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好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精神,邢台市检察院结合本地未检工作实际,认真研究制定《关于贯彻落实全省工作会议精神的实施意见》,经院领导审核同意,印发各县(市、区)院执行。

全省检察机关未检工作会议之后,邢台市检察院立即就相关事项向省院进行了请示汇报。为落实好会议各项要求,邢台市院组织骨干力量认真解读会议精神,对会议内容逐条进行认真梳理,对需要落实的事项,及时与市团委、公安局、教育局、民政局等相关部门进行初步论证,进一步凝聚未检工作共识。为确保未检工作有机制、有维度、有力度,及时制定《实施意见》,从12个方面对做好未检工作提出了明确指引。《意见》指出,基层院要挂牌成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办公室”,对外以工作室名义开展工作。建立集询问、身体检查、检材采集、心理救助等功能于一体的“一站式”办案区,对涉未成年人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由未成年人检察工作部门统一集中办理。针对未检工作量大幅增加的新情况,适时调整增配未检人员,组建未成年人检察办案组专司未检工作。积极探索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和入职查询制度,搭建未成年人保护的“防火墙”和“110”。积极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推动院领导、未检干警兼任法治副校长全覆盖。

《意见》突出办案质量和效果。积极建立完善未成年人司法联席会议制度,努力在评价标准、社会调查、逮捕必要性证据收集与移送、法律援助、分案起诉等方面形成共识。对办理的未成年人涉黑涉恶案件,拟认定构成黑恶犯罪并提起公诉的,层报省院统一严格审查把关。同时,《意见》就推动完善罪错未成年人临界预防、家庭教育、保护处分等有机衔接的分级干预制度提出了要求,注重专业化办案与社会化帮教相结合,推动建立跨部门合作机制,引导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社会支持体系,形成全社会支持参与未成年保护工作合力。

 
友情链接
河北省邢台市人民检察院
地址: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337号 电话:0319-2235500
工信部ICP备案号:京ICP备10217144号-1 技术支持:正义网
本网网页设计、图标、内容未经协议授权禁止转载、摘编或建立镜像,禁止作为任何商业用途的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