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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导师培养模式纳新新学员又添新制度
作者:  时间:2022-09-20  新闻来源:  【字号: | |

    邢台市检察院双导师工作运行以来,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主管领导的悉心指导,各位导师的共同努力下,运行机制不断优化升级,导学效果不断呈现,全市检察机关干警给予了高度关注和认可。特别是8月8号高恩泽检察长对双导师工作作出重要批示之后,各组导师主动自选7名,接受部分领导、干警推荐14名。经导师面试,这些新学员都表现了对学习成长的渴望。实践证明双导师培养模式完全与我市检察机关人才培养的现实需求对接。

2022年9月19日,邢台市检察院党组召开会议,同意对20名学员的纳新,同时对双导师工作专班提交的《双导师学员纳新与退出机制》进行了通过。

该机制规定纳新学员途径主要有:导师自选、干警自荐、组织或个人推荐。学员退出方式有自然退出、有条件退出、导师劝退、超龄退出等。

学员纳新具体规定为:一是学员因提拔、工作调动、自然退出等原因产生缺额时,导师可根据本组导学需求,随时自选或接受推荐、自荐具有培养前途的学员。二是导师确定拟自选或者接受推荐、自荐后,将拟纳新学员简历以及部门和单位推荐证明经工作专班报双导师领导小组审核通过。三是纳新学员除了符合《关于建立青年干警“双导师”培养模式的实施方案》中规定的条件外,还要遵循双向选择原则,各组导师要对拟纳新学员进行面试,或者通过各组导师自拟的测定方式。四是拟纳新学员在同等条件下,有突出业绩或专业特长的优先考虑,年龄上限不受35周岁限制。

学员退出方式具体规定为:一是因工作调离检察机关的自然退出;二是因提职提级的,有条件退出;三是参加导学率较低、不能完成导学任务或者不能胜任导师安排的工作任务以劝退方式退出;四是做学员满一年表现一般,没有突出成绩的自动退出;五是学员年龄满35周岁后,表示不退出导学小组的,可以继续参加学习。

学员的纳新和进退机制的规定,进一步确保了双导师培养模式的正常运转,确保了学员队伍的生机与活力,有利于全市检察机关紧紧依托“两双”人才培养基地,打造全员干警好学、乐学、善学的学习氛围,为邢台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增添动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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